最近看Netflix一部迷人的浪漫喜劇短影集《天作不合的我們》(Nobody Want This),被裡面的一句台詞「做壞事的感覺真好」觸動。
「做壞事的感覺真好」,聽起來像是某種內心的自白,特別是平常看似循規蹈矩的那些人,在一次不經意的放縱後,竟然發現內心深處對於破壞規則的渴望。想像一下,一個本來每天都會早起運動、吃健康的早餐、準時上班的人,某天卻決定偷懶,不但睡過頭,還吃了塊巧克力蛋糕當早餐。這是生活中的小叛逆,卻能帶來莫名的快感!
就像劇中男主角諾亞的媽媽,對正式來訪吃飯的女主角瓊安帶來的伴手禮冷切拚盤風乾生火腿大加批評(本來就對女主角有成見),說不合猶太教戒律,而且以整個拚盤被豬肉給「污染」了為由,要求丟進垃圾桶,後來是收到廚房。
接著瓊安和諾亞媽媽在飯桌上言談不合,媽媽被諾亞制止再說話,媽媽憤而離席遁進廚房。瓊安說這是她和諾亞媽媽之間的事,要把話說清楚,也進廚房。結果發現諾亞媽媽在吃那個拚盤,被瓊安逮個正著。諾亞媽媽心裡也許想著,「做壞事的感覺真好」。
有人說的,「規則是用來打破的」,偶爾打破我們給自己設下的那些框架,不只帶來一種解脫感,也會讓人忍不住偷笑。當然,我們這裡說的「壞事」,不是指犯罪,而是無傷大雅的反叛行為。比如,偷偷翻看別人的八卦雜誌,明知自己應該要在健身房揮汗如雨,卻窩在沙發上追劇,或者在工作會議上偷玩手機遊戲。這些小小的壞事讓人有種「逃避現實」的輕快感,彷彿重回學生時代,偷偷在課堂上吃零食卻不被老師發現的那種刺激。
人對於「壞事」的本能誘惑,往往源於社會規範的壓力。當我們每次打破小規則,內心似乎有種勝利的快感,好像證明自己不再被某些無形的枷鎖束縛。這種小小的「反抗表現」,讓我們感受到自己仍然擁有選擇和掌控生活的能力。當然,做這種壞事的代價,通常是另一場心安理得的自我寬慰:「反正我明天再來彌補就好!」
說到「壞事」,許多文學作品都有相關的描寫。不過,這些作品往往是為了凸顯善惡對比,或者是探討人性深處的黑暗面。所謂的「壞事」,通常是源於人物內心的矛盾、慾望或對社會的不滿。透過這些作品,我們可以更深入了解人性,也更懂得珍惜善良。
馬可斯.朱薩克(Markus Zusak)寫的《偷書賊》(The Book Thief)這本小說,以二戰為背景,描述小女孩莉賽爾在納粹德國的生活,透過偷書來尋找慰藉和希望,豐富自己內心世界的故事。她在嚴格控制的社會中,找到自由的方式就是偷書。她的勇氣和善良深深打動了讀者。小女孩在戰火紛飛的時代,偷書這件「壞事」,成為挑戰不公平制度的一種表現,同時也帶來精神上的解放感。
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所寫《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書中的格雷,在得到永恆的青春後,逐漸陷入放縱的生活,做了許多「壞事」,而這些行為讓他一時感到無限的快樂,卻也逐漸失去自我。
這些書中的角色透過反抗社會的期待、違反規則或表現違禁的行為,展現了「做壞事」帶來的某種暫時滿足感和快樂。雖然他們多數最後得付出代價,但那一瞬間的自由,卻是難以抗拒的誘惑。
《紅樓夢》 這部經典小說中,王熙鳳、薛寶釵等人物,雖然聰明能幹,卻也為了權勢和利益,做出不少讓人不齒的事情。
《麥田裡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 這部美國小說的主角霍爾頓,是個叛逆的青少年,對社會的虛偽感到厭惡,做出許多出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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